第112章 红客

锦钰颜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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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的同学们家里也有自行车,其实他也一直想要一辆,但是他不赚钱,而且成绩也不太好,不好意思让爸妈买。

    没想到小姑先给买了。

    他平时也能蹭着骑。

    自行车并不难学,不过对于徐素芬这个已经六十多的人来说还是有些困难。

    她学了一中午才勉强将自行车学会。

    不少人也看到了陆家多了一辆自行车。

    “呦,陈婶你买了新的自行车啊。”

    “有自行车好,去哪里都方便,还可以拉东西。”

    陈永梅眉飞色舞,“这是我家福宝买来送给我的,这孩子有什么好东西都想着我。”

    听到众人羡慕的声音,陈永梅更加高兴。

    其实一辆自行车她也是买得起的,但是节俭一辈子,自行车这么贵的东西她还是舍不得。

    真正让她高兴得不是自行车,而是这辆自行车是福宝送给她的。

    一个下午的时间,街坊邻居都知道福宝给陈永梅买了一辆二八杠自行车。

    陆玉虎和徐素芬到家的时候也听说了。

    不过他们到家的时候陆明斯在骑自行车,整个人高兴得仿佛要飞起来一样。

    陆玉虎小声地说:“素芬,要不我们也买一辆吧,我们去卖肉也方便。”

    “我听说自行车要一百八……”

    陆玉虎没再说话,而是看着骑自行车的儿子。

    徐素芬看出他眼底羡慕的神色,于是一咬牙同意了。

    其实她也不是买不起,而是二宝和三宝都大了,两人结婚要一大笔钱。

    吃完饭,陆明杉不仅给自行车装上了车篓,而且还给自行车的后座加了厚厚的软垫,想到小姑下车时捂着屁股的样子,他忍不住偷笑。

    陆莺在一旁磨牙。

    他是在嘲笑我吧!

    肯定是的!

    陆莺瞪了他一眼,不想陆明杉连笑都憋不住。

    陆莺扭头回家,不理他了!

    “福宝,快来这里坐着。”陈永梅拍了拍旁边的椅子说。

    陆莺吭哧吭哧跑过去,额头上出了一点汗。

    陈永梅给她扇风,正巧陆明杉已经把东西装完走进来。

    陆明杉压水洗手,“奶,东西已经装好了,明天你就可以骑着车去买菜,我刚还买了一把锁,你记得到时候把车子锁了。”

    “嗯,我知道了,快来过来休息一会儿。”

    陆明杉在另外一个椅子坐下,用扇子扇风。

    陆莺看了眼扇子,想到百货商店的电风扇,等下次赚了钱就买回来。

    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,陆莺对钱都没什么执念,即便有了钱也不喜欢存起来。

    她已经是死过一次的人,钱存着就是死的,还不如在活着的时候花了。

    陆明杉:“小姑,你长大了以后想做什么?”

    陆莺的小腿晃了晃,嘴上说着不知道,但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个非常明确的答案。

    【红客。】

    红客?

    陆明杉从来没听过这个职业,他也不好问。

    “四宝你呢?”

    陆明斯看着星空说:“我要开一个养鸡场和养猪场。”

    陆莺:???

    她急得坐起来。

    【四宝的梦想怎么还没变回来?】

    陆明斯重复一遍,“我要开养鸡场和养猪场,这样可以天天捡鸡蛋,猪肉还可以卖给三哥。”

    陆莺:“……”

    【我靠我记得上辈子四宝是做了军人的,这辈子对养鸡养猪有执念?】

    【虽然职业没有高低……但是这两个职业差距也太大了。】

    陈永梅倒是无所谓。

    不论是当兵还是养鸡养猪都行,只要四宝喜欢就好。

    陆明杉点头说:“好,你自己喜欢就行。”

    陆明斯挠挠头说:“我成绩也不好,肯定考不上大学,除了养鸡和养猪,我也不知道做什么。”

    陆明杉:“没事,你会慢慢找到喜欢的事情,我也不是一开始就想要赚钱的。”

    “三哥你不是从小就喜欢?”

    “喜欢,但是从来没想过可以赚到这么多……”

    陆明斯似懂非懂地点头。

    陆莺看着他一脸懵懂的样子也想开了。

    不按上辈子走就不按照上辈子的道路走呗。

    养鸡养猪就挺好的,看现在明奕的鱼塘也弄得风生水起,虽然没有三宝赚得多,但他和晴晴的日子稳定,两人都计划再要一个孩子。

    第二天。

    陆明杉说他要去市里的图书馆,问陆莺要不要去。

    陆莺当然一口答应下来。

    她还是第一次去市里的图书馆。

    她坐上陆明杉特地布置的自行车后座,朝着卤肉店看了眼,发现卤肉店还排着长队。

    她回头看了眼家里的老式钟。

    一点半。

    陆莺:“这么点怎么还有这么多人?而且最近店里好像多了很多第一次来的客人。”

    陆明杉消息灵通,他一边跨上自行车一边说:“听说附近要开一个拖拉机厂,这些人应该就是拖拉机厂的员工。”

    陆莺点点头,并没有把这件事情放在心里。

    上辈子十五岁之前她都在村子里长大,对市里的事情了解的并不多。

    陆莺拉着陆明杉的手一起走进图书馆。

    陆明杉拿了一本关于面料的书,一本机械类的书就看了起来。

    陆莺到二楼去找一些有兴趣的书。

    她现在不管什么书,只要有兴趣都看。

    陆莺一路打量放在架子上的书,突然,她的余光看到了一个小小的身影。

    她定睛一看。

    呦,这不是那个上次帮她把人绊倒的小男孩吗?

    她小心翼翼走过去,看了一眼封面,居然是军地两用人才之友,而且他看的那一页正好是教如何做炸弹的。

    陆莺:???

    【这么小就看怎么做炸弹?】

    小男孩抬头,看到了站在面前的人,看到那张过于精致的脸,他一下子就想起来这人是谁。

    是那个口是心非的小女孩。

    “你也来这里看书?”

    陆莺在他旁边坐下,“你好厉害,你这么小认识字?”

    【这么小看做炸弹,以后该不会是为军事大佬吧。】

    “嗯,家里人教过。”他压低声音说,你喜欢什么书?”

    “不知道,看中哪本就看哪一本,我叫陆莺,你叫什么名字?上次谢谢你帮忙,不然我可能就被抓住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叫顾锦泽,你也对这本书感兴趣?”